通知公告

乐山师范学院关于开展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3-26 19:02 作者:张玉莲 来源:教师教育学院 审核人:黄宽娜 浏览量 :

各教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四川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乐山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乐山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精神,现启动我校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机构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乐山市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二、认定对象

已经达到毕业条件,能在2026年6月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普通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的本科学历、专科学历认定)。

若延迟毕业,2026年6月不能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不能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认定,请获得毕业证书后,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三、认定条件

(一)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二)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仅限应届师范毕业生)。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

1.申请高中、初中层次的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者,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要求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四、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 时间

1.第一批:3 月 27 日 8:00 至 5 月 6 日 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以已毕业的本科学历认定)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的专科学历认定)。

2.第二批:6 月 1 日 8:00 至 6 月 18 日 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 2026 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即教资校考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网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注意事项

1.“认定机构”选择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选择“乐山市教育局”;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乐山市市中区教育局”。

2.“确认点”选择

高中、中职教师资格:选择“乐山师范学院”;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选择“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

3.“认定申请所在地类型”选择

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4.“是否在校生”选择

选择“是”。

5.“任教学科”选择

选择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的学科。

6.《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等信息填报一定要准确,应反复核验;其他相关信息也不可随意选择,否则系统无法核验。

7.白底照片

网报时上传照片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的照片要与粘贴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的照片一致

8.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9.相关材料上传

须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PDF格式文档,单项材料大小不超过3M。户籍或居住证材料,传注册完整的学生证(注册页和姓名页)。其余材料,根据网页要求提交。

10.报名成功后,请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预览系统生成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检查各项信息是否正确,照片和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完整。

11.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在网上确认时间范围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认定进度及确认情况,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以免错过系统提示信息导致认定不通过。网上确认通过,系统中认定状态显示为“待认定审批”。(提示: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请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体检

申请人可在以下指定医院中任选一个进行体检,在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上传完整体检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详见附件 2)。

乐山市教育局指定体检医院:

1.乐山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2119493

2.乐山市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833)-2442162

3.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原红会医院),联系电话:(0833)-2134878

4.五通桥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3351418

5.乐山市沙湾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2516332

6.金口河区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2717219

7.峨眉山市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5521750

8.峨眉山市中医院,联系电话:(0833)-5566653

9.犍为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4227123

10.井研县中医医院,联系电话:(0833)-5718665

11.夹江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5658783

12.沐川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4613761

13.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5224566

14.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833)-4512399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需在指定体检时间内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体检时间:2026年3月27日—2026年6月18日

■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指定医院:

1.乐山市中医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清风街306号, 咨询电话:0833-2442162

2.乐山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三苏路1333号,咨询电话:0833-6268018

3.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门诊五楼健康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833-2119493

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总队医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东路548号,咨询电话:0833-2452882;0833-2452873

5.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原红会医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新村街69号,咨询电话:0833-2134878;15520998111

6.乐山市市中区妇幼保健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中段270号,咨询电话:0833-2419191;19381301615

7.乐山市市中区中医医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南路205号,咨询电话:0833-2158981;18228331788

8.乐山市市中区肿瘤医院(乐山市市中区第二人民医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凤凰路北段133号,咨询电话:0833-2489515

9.乐山市老年病专科医院,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西路283号,咨询电话:0833-2132865;13881303199

(三)体检注意事项

1.携带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限内),空腹。

2.体检时必须使用《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2),需自行双面打印。

3.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正面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处需加盖医院公章

4.如实填写体检表首页个人信息及过去病史调查并承诺签名。

5.体检表最后一页“体检结论”处应由体检医院作出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无结论、无公章的视为无效

6.体检费用:请到体检医院咨询了解体检费用,按实缴纳。

五、网报提交申请材料清单

须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PDF格式文档,单项材料大小不超过3M。

(一)居民身份证

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或居住证

在校学生,上传注册完整的学生证信息(注册页和姓名页)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应有8个注册章,如专升本学生、三年制专科生等,注册章少于8个,请在旁边注明学制类型。

(三)学历证明

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

注意:认定报名信息中,“是否在校生”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认定申报过程中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认定报名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五)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需与附件2一致,需完成表中规定的体检项目,并按体检注意事项准备进行体检)

粘贴照片处需加盖医院公章,体检结论处需指定医院签署“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XXX体检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加盖公章。

《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由申请人自行在网报系统中完整上传。

(六)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上传相片与体检表上照片一致。

(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认定报名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六、提交相关材料

请各学院负责此项工作的老师,将学院报名一览表和学生照片收齐后,统一提交到教师教育学院503B办公室。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认真阅读填报要求,准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一览表》(见附件1),反复核对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的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确保无误。

(二)请各教学院对学生所填报的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信息的真实可靠,认真检查所填信息是否符合格式要求。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的,请根据学生姓名的汉语拼音顺序进行音序排列(excel表格可实现自动排序),以方便教育局准确快速的查找学生信息,缩短网上审核时间。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证的,请根据学科顺序排列。

(三)学生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片1张(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报名申报时上传的照片一致,请使用正规证件照片,保证底板为白色,不可以是大头照、自拍照),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学科

纸质照片由学院统一收齐后,装入信封中,并注明照片张数和学院。

(四)《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一览表》电子版请通过OA“文档资料流转清单”发给教师教育学院张玉莲。

(五)报送时间

第一批:5月8日前;第二批:6月19日前。

(六)认定和领取证书

认定机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时间段内及时登录系统查看认定进度及确认情况,按要求及时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以免错过系统提示信息导致认定不通过。

第一批申请者的教师资格证领取时间,为毕业离校前,第二批申请者的证书领取约在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教师教育学院办公室核对无误后签字领取。

七、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并按照通知要求,将照片提交到各个学院。

(二)请各个学院负责本次工作的教师,加入2026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工作群(群号:433797936),学生勿入。加群请备注:学院+姓名。

(三)因个人原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导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五)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八、温馨提示

(一)网报前几天是网站访问高峰,如遇网站访问不畅,请错开报名高峰时段,分散报名。

(二)因办公室人手有限,请各教学院、各位同学严格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如错过时间,学校将不再受理。

(三)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教师资格认定均实行“全程网办”,网上申报前请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含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四)乐山市教育局、乐山市市中区行政审批局均指定了体检医院,申请人需自行到指定医院缴费体检。

(五)学生在教师资格认定过程中若有问题请报至各教学院负责老师处,汇总后提交教师教育学院。

附件:

1.乐山师范学院应届毕业生申请教师资格信息一览表

2.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教师教育学院

2026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