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及广大师生员工:
为加强校园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助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对长期占用公共停车资源的各类“僵尸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并统一处理,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长期在校园公共区域停放的积尘严重、车体生锈、外观残旧、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破损严重等情形的非机动车(含摩托车)。
二、整治范围
校园各主次干道、停车点、充电车棚、充电桩、学生宿舍区、食堂周边、教学楼、实验楼等校内公共区域。
三、整治措施
自行清理(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2日):由车主(或委托同学、亲友)自行将车辆迁离并处置出校。
集中清理(2026年5月13日至5月17日):逾期未自行清理处置出校的车辆,经保卫处提交交警部门实施拖离,集中停放至指定场地,并统一清运出校。
四、注意事项
师生员工对清理的车辆如需认领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校园卡等有效证件和车辆发票、行驶证或收据、车钥匙等相关证明材料认领。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车辆,将统一集中清理出校。
五、工作要求
请各二级单位通知本部门师生员工和家属、驻校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在规定日期内自行处置废旧车辆并清退出校,逾期未处置,相关损失由车主自行承担。望广大师生相互转告,理解、支持“僵尸车”清理出校工作,共同创造交通安全、停车有序、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感谢配合!
保卫处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