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最美辅导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浏览量:   日期:2025年05月30日 15:30   作者:郑新美   审核人:胡平建   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

校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等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024〕1号)部署要求,建设一支政治强、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自律严、人格正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事业的骨干队伍,展现新时代思想政治辅导员育人风采,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第二届最美辅导员评选活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通过开展“最美辅导员”评选活动,全方位挖掘我校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辅导员先进典型,引导全体辅导员筑牢信仰之基、恪守育人之本、深耕责任之田,以“四个引路人”标准为遵循,持续激发全体辅导员的职业使命感与价值认同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新时代思想政治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我校在岗的教学院专职辅导员(含副书记),且参与推选时须担任辅导员工作3年及以上,工作成绩突出,符合评选条件的可参加评选,已获得过该荣誉称号的不再参评。

(二)评选条件

最美辅导员应恪守爱国守法、爱生敬业、育人为本、善学善思、为人师表的职业守则,具备坚定的政治信念,良好的师德师风,较强的专业能力等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评选产生5名(1-2名副书记、3-4名辅导员)“最美辅导员”,授予“最美辅导员”荣誉称号,每人奖励5000元。

四、活动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请。(2025年5月30日—6月5日)

凡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向所在教学院申请参加评选,并向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提交报名表(附件2)。

(二)教学院推荐。(2025年6月6日—6月13日)

各教学院召开党政联席会,根据辅导员工作情况、表现情况、获奖情况,确定1-2名最美辅导员候选人(含副书记)。如有教学院推选的辅导员不符合评选条件,学校将直接取消其评选资格,且不再递补。

(三)满意度测评。(2025年6月14日—6月29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牵头组织师生对辅导员做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提交评审小组。

(四)候选人提交材料。(2025年6月14日—6月28日)

学院推荐的候选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撰写事迹材料,精心拍摄视频,按时提交至党委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

(五)综合评审。(2025年6月30日—7月10日)

组织成立“最美辅导员”评审委员会,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结合候选人推荐材料、情况汇总表、满意度测评、个人展示情况等进行会议综合评审。

(六)公示表彰。(2025年7月11日—10月1日)

最美辅导员人选名单经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正式公布,对第二届“最美辅导员”获奖人选进行表彰奖励。

五、组织保障及工作要求

(一)成立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

组长:校党委书记、校长

副组长:分管学生工作、人事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

成员:党委学生工作部、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部、教学部、科研部、校团委、纪委办、创新创业学院、保卫处、后保部等部门负责人,各教学院党委副书记(或书记)、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负责“最美辅导员”的评审。

成员单位负责评选活动的统筹组织与协调,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各二级党委要充分认识到最美辅导员评选活动是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促进辅导员职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本次活动,充分营造“学先进、争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发挥好最美辅导员的示范引领作用,用榜样的力量激发广大辅导员的荣誉感、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力量凝聚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上来。

乐山师范学院

2025年5月30日

 附件1:乐山师范学院最美辅导员评选条件.docx

 附件2:第二届“最美辅导员”报名表.docx

 附件3:第二届“最美辅导员”评选打分细则.xlsx

 附件4:第二届“最美辅导员”活动材料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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