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24〕2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27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本届推广普通话宣传周(以下简称推普周)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关于语言文字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服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提高群众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能力,推动教育强国建设和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组织单位: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乐山师范学院)、校语委办
承办单位:教师教育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特殊教育学院及其他教学院
协办单位:宣传部、教学部、党委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三、活动主题
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
四、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6日至9月22日
五、主要活动
(一)校内宣传,营造氛围
1.召开“推普周”启动仪式
(1)时间:9月18日12:15
(2)地点:行知楼桂花广场
(3)内容:宣介活动方案;校语委主任讲话;推普成果展示“蜀道难”、书法展演诵读“惠崇春江晚景”、国家通用手语展演“天上的街市”、粉笔字书写“教育强国”。
(实施单位:教师教育学院,文新学院、美设学院、特教学院)
2.悬挂推普周宣传标语
在学校大门、教学楼、实训楼、学生宿舍集聚区等处悬挂以宣传推广普通话为主题的横幅(“加大推普力度,筑牢强国语言基石”“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说好普通话,迈进新时代”“讲普通话,写规范字,做文明人”“推广普通话,四海为一家”“学手语、畅沟通、促和谐”等)。
(实施单位:教师教育学院,宣传部、学工部)
(二)校内推普,打造品牌
1.开展校级推普活动
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举办全校性经典名篇诵读,以“我与经典有约”为主题,开展“沫若”名篇诵读诵写活动。赓续师范教育传统,利用新生入学教育,在师范专业开展“诵《师说》”、师范生誓词宣誓等活动。
(实施单位:文新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教学部)
2.开展院级推普活动
各教学院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人才培养特色,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通话推广、规范汉字书写活动。各位教师应坚持使用普通话授课(除外语教学外),书写规范汉字。
(实施单位:教学部,人事部、学工部、校团委,各教学院)
3.开展通用手语推广活动
推动普特融合教育,选派“手语推广小先生”到军训连队开展推广活动。在军训总结大会上,开展全校性《国歌》“千人手语”学习推广活动。
(实施单位:学工部、特教学院)
(三)校外推普,践行使命
1.推普着力乡村教育
充分发挥推广基地赋能乡村教育的作用,启动凉山彝族自治州金阳县“一村一幼”辅导员教师提升计划,推进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项目,推进“顶岗支教”学生在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的“推普周”工作。
(实施单位:教师教育学院,美设学院)
2.“推普”进社区
提升社区干部服务群众普通话应用能力,组织“推普小先生”志愿者到海棠社区,开展普通话能力提升培训,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普通话应用水平。
(实施单位:校团委,文新学院)
3.推广“手语”惠民
营造无障碍信息交流,进一步普及和推广国家通用手语的规范使用,组织师生到乐山市特教校、乐山大佛等景区,开展国家通用手语推广活动。
(实施单位:特殊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校“推普周”由分管教学校领导担任组长,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办公室、学校语委办(教师教育学院)负责人牵头组织校级“推普周”工作。教学院“推普周”由行政和党组织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学工副院长、副书记为副组长,负责推进院级“推普周”工作。组织单位、实施单位、协助单位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科学制定各项活动子方案。
(二)树立成果意识
立足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在活动过程中总结经验,突出成果导向,明确资源建设、人才培养、活动开展、项目打造的任务与成效,形成“推普周”的资源包、案例集、项目品牌。
(三)强化宣传推广
活动期间,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形式,对典型经验和特色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和广泛推介,助力乡村教育、乡村振兴。
(四)建立信息报送
各实施单位、教学院将“推普周”音视频资源、影像宣传素材、工作总结、宣传报道链接等报教师教育学院。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15983783590,邮箱:83364131@qq.com。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
乐山师范学院语委办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