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防空意识,检验我市防空警报设施预警报知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全市统一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时00分。
二、试鸣范围
各县(市、区),市级人防疏散基地。
三、试鸣程序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3分钟。
请广大市民相互转告,认真识别防空警报音频信号类型,保持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