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乐山师范学院2025年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3-28 16:22 作者:陈小剑 来源:公共体育教育中心 审核人:张爱平 浏览量 :

各教学院: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数据上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学校2025年体质测试工作,现将2022级本科、2024级专科(2年制)学生体质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试时间与对象

(一)4月12日-13日,2021级本科、2023级专科;

(二)5月17日,2022级本科、2024级专科;

(三)9月-11月,2023级、2024级。2025级。

二、测试地点与项目

(一)北校区田径场:引体向上(男)、50米、女生800米、男生1000米;

(二)北校区田径场器材室二楼:肺活量、身高体重、女生仰卧起坐、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

三、测试方式

采用集中测试,各个学院按测试安排的时间段(以OA给各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的通知为准),以学院单位集中测试。

四、测试要求

(一)请各教学院高度重视各年级学生的体质测试工作,督促学生积极锻炼,须安排专人负责,根据相关安排准时组织学生到场测试。

(二)参加测试的学生必须着运动装、运动鞋,未按要求着装的不允许参加测试;参加测试的同学须携带“居民身份证”和“校园一卡通”参加测试(二者缺一不可),若证件不全,则请相关学院开具证明,未携带证件和相关证明的学生不允许参加测试。

(三)已参加学校大学体育课程保健班学习的同学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参加体质测试项目的测试。

(四)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测试的,需根据相关要求提交申请,在应测试当天交至北校区田径场特质测试服务店,经相关测试人员对申请材料逐一核实后通过后,可以免测。

(五)测试当天,如遇下雨或其他因素不能进行测试的,公共体育教育中心会及时通知相关学院联络员停止测试,未收到通知的按规定时间进行测试。需做出调整的学院,具体时间安排将另行通知各教学院。

(六)各教学院应做好测试前的学生组织动员工作,参加测试的学生在测试前应做好准备工作,确保测试顺利完成。

(七)毕业班学生的体测成绩通过汇总后,体质测试成绩未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的,将不予毕业。

(八)校医院协助体育学院对测试工作进行医务监督和保障,预防在测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发生。

(九)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并积极参与测试,在测试过程中,凡发现替测或有其他违纪行为的,将按〔2017〕98号《乐山师范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和作弊界定标准及处理规定》执行,同时纳入各教学院品行考核。

五、相关事宜

请各学院于2025年4月10日18:00前确定一名体质测试工作分管负责同志及具体联络员信息,将相关信息按照(附件)要求填写后交至通过OA传至公共体育教育中心陈小剑老师处。

 

附件:1.体质测试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2.体质测试免测规定和申请程序

      3.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育中心)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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