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海棠校区电动车、摩托车集中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9-18 12:25 作者: 来源:保卫处 审核人:李东 浏览量 :

校内各单位及师生员工:

为落实《乐山师范学院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乐山师范学院车辆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要求,规范海棠校区交通秩序,消防安全隐患,学校将开展电动车、摩托车专项清理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对象

1.未取得校园通行证的车辆;

2.长期停放在公共区域、残旧破损、号牌缺失的“僵尸”电动车、摩托车;

3.食品转运车;

4.其他按规定不得进校的车辆。

二、整治范围

校园各主次干道、停车点、充电车棚、宿舍区、食堂周边、教学楼、实验楼、家属区、充电桩等公共区域。

三、整治安排

1.自行清理(9月20日-----9月30日):车主自行将车辆迁离校园并妥善处置。

2.集中处置(10月8日-----10月18日):自行清理期结束后,保卫处将排查清理滞留车辆并统一定点保管并公示,车辆清单公示事项另行通知(为避免误清,请将通行证固定在车辆醒目位置)。

3.车辆认领(10月19日-----10月30日):需认领车辆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车辆合法来源证明到保卫处办理;逾期未认领的按无主车辆处理。

四、工作要求

海棠校区将于10月8日正式启用车辆识别系统,所有进出校园的电动车、摩托车须完成实名登记并更换新版电子芯片通行证,未持证车辆严禁入校、停放。请广大师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平安和谐校园环境。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保卫处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