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优化配置学校行政科研用房,打造学校文化育人基地亮点、突出教师教学技能实验实训优势,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对部分党政机构、科研平台办公地址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教师教育学院调整至弘毅楼500室、503B室、503C室。
二、纪委办公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调整至弘毅楼613室。
三、巡察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调整至弘毅楼614室、616室。
四、国有资产管理处调整至弘毅楼212室、213室、215室。
五、学术期刊编辑部调整至弘毅楼210B。
六、四川郭沫若研究中心调整至弘毅楼501室、502室、503A室。
七、学科教学论教研室调整至弘毅楼612室。
八、美术与设计学院实验室管理办公室调整至弘毅楼600室。
特此通知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