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认真做好新学期开学全校学生集中劳动的相关工作,现将新学期全校学生集中劳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劳动安排及要求
1.劳动时间:9月3日上午8:20—12:00,下午13:00-16:00。
2.检查劳动时间:9月3日下午16:00-17:30。
3.检查不合格重新劳动时间:9月7日下午16:00—17:00。
二、劳动责任区及要求
1.劳动责任区:各教学院学生科负责组织学生完成学生公寓、实验室及相关场地打扫。
2.劳动要求:
(1)教室:教室和教学楼内的公共区域,重点清除墙面张贴物,清扫地面、灯具、电扇灰尘,清除地面污迹,擦洗门窗、玻璃、桌椅、黑板等,要做到地面、墙面、桌面、抽屉、玻璃及门窗等无杂物、灰尘、污迹、蜘蛛网等。
(2)实验室:各学院所使用的各类实验室(含语音室等),要求按实验室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并检查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3)学生宿舍:所有寝室及宿舍内的公共区域。要求地面无泥尘、无积水、无脏痕;雨棚无垃圾、杂物;顶棚、墙面无污迹、无蜘蛛网、无乱张贴;门窗、玻璃、桌凳等擦洗干净,整洁明亮;蚊帐挂放统一,床单平整无褶皱,被子叠放规范,枕头摆放统一,行李、物品摆放规范;床下无杂物,鞋尖朝内排列整齐;桌布和窗帘整洁、挂放规范,毛巾等生活用品摆放统一,室内不乱挂衣物;厕所无积水,便槽洁净等。
(4)劳动垃圾堆放:南区北斗山、前校门区域的劳动垃圾堆放在前校门外面右侧的黄角树下垃圾桶旁;体育场馆的劳动垃圾堆放在篮球场旁边;北校区劳动垃圾堆放在行知楼后垃圾池内;其余垃圾堆放点不变。
三、劳动检查
9月3日下午16:00时起,请各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认真开展检查,检查中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相关学院、部门重新组织劳动。
1.校园环境组:
组长:杨锐
成员:林天兴、黄显刚
联络员:谭妙
各学院学生科科长(江纳、关光富、张红丽、杨婷婷、武拥建)、宣传部、后勤保障服务部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2.学生宿舍组:
组长:袁明锋
成员:张波、陈勋玮、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姜思宇、乔建兵、李培兰、辅导员
联络员:朱以荣
各楼栋由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联络
具体分工如下:
女生10、12幢负责人:王孝琴
成员:曹琳
百果苑1、2、3幢负责人:丁敏娜
成员:田青、童瑶、杨蕾、代青茹、刘蕾、江琳
百果苑4、5、6、7、8幢负责人:胡涛、钟永淑
成员:李红、曹力欢、谭红梅、周琼怡、李晓畅、陈聪、胡马玲、狄红霞、何叶、金蓉
桂苑负责人:何晓军
成员:樊磊、闫胜利、吴嘉川、郭元红、雷雄锴、王旺兵、陈新凯
女生院负责人:左莉
成员:崔玉、周丽岚
男生9幢负责人:方忠、冉勇
成员:王东健、朱志刚、曾云超、廖宇、张永川、胡柏钒
男生院4、5、7、8幢负责人:包天骏
成员:蔡光军、周永健、喻剑、任自林、刘桐江、杨兵
学3幢、学6幢负责人:余友情
成员:张玉莲、张源元
新1、2、3、4幢负责人:兰芳、翟雅媛
成员:田青、方丽、郑曾俊、许若星、肖苗、杜小敏
3.教室组:
组长:龙述君
成员:李东、肖露欣、周彦杉、陶媛
联络员:曾晶
教学部、后勤保障服务部其他有关工作人员
4.实验室组:
组长:刘才铭
成员:张远东、南麒
联络员:李勇
信息技术与实验保障处、教学部有关工作人员
四、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劳动第一线。辅导员、班主任(或年级主任)要分工负责,调动和发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认真组织、带领学生积极完成大扫除的各项任务,并在2023年9月3日下午16:00学校检查前组织各学院学生干部进行检查。
五、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将各组检查情况汇总到党委学生工作部管理科,由管理科进行全面汇总,并对各单位、各学院卫生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