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审计整改工作,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乐山师范学院审计整改工作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由审计处、纪委办、巡察办等部门组成的督查组将开展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督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本次督查工作主要针对2021—2022年学校开展的处级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督查方式
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审核相关资料、个别谈话、检查账册、其他督查方法。
三、督查要求
学校审计处已将整改问题清单及整改建议按整改责任单位进行了梳理,并于开学初送达有关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各二级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按照“问题导向、结果导向、责任导向”的原则,积极配合督查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1.各整改责任单位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结合审计整改建议,再次逐条自查完成情况,并在整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向审计处提交整改报告和支撑材料。
2.对尚未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人,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时限,加快推进整改进度;对已完成整改或采纳建议的问题,要总结经验教训,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防止问题再次发生。
3.请接到整改任务的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审计整改督查工作,并将整改有关的材料准备好,督查组将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并汇总各单位的整改情况向学校提交专题报告。
审计整改督查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