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做好2023年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11号)以及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任务安排的通知》要求,按照《乐山师范学院科研助理管理办法》【乐师院科[2022]6号】文件规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3年第一批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人员28人,服务期限为1年,经过考评面试后,择优录取。
二、岗位职责
科研助理主要辅助从事科研项目研究管理和技术服务工作;科技成果推广,促进成果转移转化工作;学术辅助性工作以及其它临时性事务工作。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品行端正,具有适应助理岗位工作需要的政治素养和文化素质,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能全身心投入科研管理工作,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
2.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学历、专业等相关资格条件,原则上为应届毕业生(兼职科研助理和续聘科研助理除外),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应聘毕业生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等问题;
4.具有相应的科研项目相关专业知识背景和工作技能,熟悉有关科研项目(基地、团队、平台、经费)管理等制度,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与沟通能力;
5.身心健康,能够坚持在一线岗位工作,录用后在校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流程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等阶段。
2、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从2023年5月31日起至6月6日下午17∶00止,应聘者下载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23年科研助理岗位申请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照片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请以“XX部门科研助理+姓名+性别+最高学历+最高学历专业”命名(命名范例:XX实验室科研助理+张三+男+本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rar)。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请规范填写岗位名称并附上完整的应聘材料,简历投递邮箱及联系人见附件2,邮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6月6日下午17∶00。
(二)资格初审
招聘部门对应聘人员投递的岗位申请表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或邮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手续办理
招聘部门将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应聘材料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个人放弃等情况造成岗位候选人空缺的,经研究后可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竞聘者不符合竞聘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应聘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五、人事管理及薪资待遇
按照《乐山师范学院劳动合同工管理办法》,科研助理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工管理。工资待遇遵循乐山市工资标准规定,按乐山师范学院相应的薪酬制度执行,学校为科研助理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承担社会保险缴存额学校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乐山师范学院
202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