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日期:2023年05月09日 14:51   作者:蔡小筱   审核人:钟英   来源:图书馆、档案馆


校内各部门:

档案是持续记录学校办学历史、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教育部、国家档案局第27号令)、《乐山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乐师院﹝2022﹞6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档案立卷归档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时完成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一、归档要求及内容

1.要求:学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财会外事、基建、资产与设备管理、出版等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纸质材料、电子文档和影像资料,均应归档。

2.归档内容、范围及保管期限类档案归档具体内容范围保管期限参见《乐山师范学院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附件1)。

3.声像档案:收集文字材料的同时注意收集声像档案等。各单位在管理、教学、重大交流等活动中产生录音、录像、照片等按要求均应整理归档移交档案馆。

4.实物档案收集文字资料的同时注意收集实物档案。各单位在管理、教学、校际交流等活动中产生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各单位获得的厅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奖牌、奖杯、锦旗等奖励产生的资料,按要求均应整理归档移交档案馆。

5.专项档案:重大活动、全校性会议,2023届毕业生学业成绩、毕业等资料,重要展览的图片、视频等均应归档。专项档案均由牵头单位立卷归档,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文件,由主办单位立卷归档。

二、归档时间

1.档案覆盖时间:20221月1日-202212月31日

2.档案归档完成时间: 20236月30日之前完成归档、移交作。

3.专项档案归档时间

12023届毕业生学业成绩、毕业等资料12月31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项目类文件材料:应在项目完成后3个月之内完成归档工

3重大活动、全校性会议: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由牵头单位按专题立卷,并于活动结束后2个月之内完成归档工

4重要展览的图片视频等全校各各教学院举行的宣传教育等要展览的图片(电子版)、视频均应归档,20236月30日之前完成归档工作。

四、归档要求

1.套制:收集文字材料的同时注意收集电子文件。今年档案的收集整理继续执行档案双套制管理,按照档案规范化管理的要求,所有移交档案实行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一一对应,并实现南大之星档案管理系统内的全文挂接。(具体参见附件2)

2.审查与审核“应收尽收尽归原则,请各部门领导和兼职档案员认真审查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特别须注意签字和公章的完整性,严把质量关,防止漏归、错归。

3.立卷与分类兼职档案员要认真做好平时预立卷工作,合理分类,安全存放,加强与档案馆的联系,积极接受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以确保本部门文件材料能够及时、完整地归档。

4.查漏缺:历年应归档但尚未归档的文件材料,请各单位认真检查,查遗补漏,及时归档;当年资料归档后,若兼职档案员有调整、补充,请及时通知档案馆。

5.合作分工:凡由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或工作,由主办部门立卷、归档。各参与单位将自己承担部分任务的文件资料送交主办部门。

6.移交手续:移交档案必须履行手续,填写移交清单,一式两份,写明案卷标题、卷内文件页数、案卷数量、移交时间,交接双方签名盖章,各存清册一份。

特此通知





档案馆

20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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