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乐山师范学院第二十届运动会的通知

浏览量:   日期:2023年04月06日 15:49   作者:赵磊   审核人:钟大勇   来源:体育学院

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认真实施《学校体育工作条例》,更好的开展阳光体育活动,丰富学校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师生身体素质,拟定于2023年3月16日—5月21日举行乐山师范学院第二十届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运动会的宗旨是:乐师乐运、同心同行

二、参赛单位

学校各二级教学单位、职能部门和附属机构

三、竞赛项目与竞赛时间:

序号

比赛名称

责任人

比赛地点

时间

1

田径运动会

鲁长春

北校区田径场

4月13、14日两天

2

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谢盛

北校区田径场

4月13日上午

3

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张康平

羽毛球馆

4月13日下午、

14日上午

4

教职工乒乓球比赛

晏朝科

乒乓球馆

4月14日上午

5

教职工网球比赛

张新宇

网球场

4月13日下午、

14日上午

6

“LUBA”篮球联赛

杨建

南校区篮球场

3月16日—5月21日

7

“进取杯”足球联赛

郑亚男

北校区足球场

3月30日—5月21日

四、运动员资格要求

凡我校教职工和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并按要求参加意外伤害保险,才能报名参加,否则不能参赛。

五、竞赛办法、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各单项比赛执行最新竞赛规则,参见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

六、报名与组织

各学院、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运动员的选拔工作,并按各单项的报名时间组织报名参赛。

七、仲裁、裁判长及裁判员

仲裁由各竞赛办公室选派,裁判由体育学院教师及学生担任。

乐山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

202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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