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日期:2023年02月10日 08:46   作者:蒲仕江   审核人:于科先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校内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已于2022年12月发布“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三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栏。根据各项目专栏的要求,现将我校人员申报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公派出国留学主要项目

(一)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及资助期限3–6个月。

2.访问学者,留学及资助期限3–12个月。

3.博士后,留学及资助期限6–24个月。

(二)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三)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2.博士后,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4.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12-24个月,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3-12个月。

二、主要项目申请、录取时间安排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4月10日–4月30日申请、提交材料至受理单位,5、6月评审录取。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月10日–3月31日申请、提交材料至受理单位,4、5月评审录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5月10日-5月31日申请、提交材料至受理单位,6、7月评审录取。

(三)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3月10日–3月31日申请、提交材料至受理单位,4、5月评审录取。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四)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五)符合《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

(六)符合各申请项目的年龄、职称、课题项目、工作经历年限等其它具体要求。

四、项目的具体条件、所需材料及材料要求

各项目申请的具体条件、所需项目材料及材料要求、选派工作流程、选派办法等,请参阅如下网址:

(一)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二)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

(三)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

(四)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五、有意向申报以上项目的教师由所在单位统一将“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意向名单”最迟于2月20日前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以便学校审批(附件: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意向名单)。

六、咨询电话:2158409 联系人:蒲仕江

   地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弘毅楼309)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2月9日




附件:

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申报人员意向名单

    申报单位(盖章):                           主要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序号

申报人姓名

拟申报项目

年龄

职称/学历

申报单位

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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