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为科学高效做好学校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保障教育教学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分批返校时间安排
(一)教职员工返校安排
2月9日行政人员返校返岗,2月13日教师返校返岗。
(二)学生返校安排
2月18日-19日学生错峰返校报到,2月20日正式上课。
二、返校要求
1.开学返校前一周,师生员工需认真开展自身健康监测,如实填写《健康情况监测表》。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的师生应进行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如呈阳性,在转阴且发热症状消失后再返校;如呈阴性,发热症状消失后再返校;未排除新冠病毒感染风险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
2.境外师生按照《四川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工作指南(第七版)》规定,健康申报正常且入境海关口岸常规检疫无异常可正常返校。
3.师生员工返校途中要加强自身防护,返校后一周内尽量做到家庭、学校“两点一线”,减少外出和聚集。
4.师生入校时如突发发热等不适症状,需主动报告门岗安保人员,并在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校医院进行留观。
三、返校后疫情防控要求
1.师生员工树立“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或校医院报告。
2.师生员工要积极报备个人疫苗接种情况和基础疾病信息,配合教职工专班、学生专班建立完善师生健康信息台账。
3.师生员工要增强防护意识,保持开窗通风、勤洗手等卫生习惯,在教室、图书馆、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主动佩戴口罩并保持安全间距。
4.师生员工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认真开展办公、学习环境清扫和卫生消毒。
5.疫情防控(处置)、学生、物资储备等专班要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与定点医院的对接机制,建设学校发热门诊、健康驿站,不断优化健康驿站功能,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防护物资、医疗药品和器材,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
特此通知。
乐山师范学院
2023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