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师范学院年鉴(2023)》资料报送的通知

浏览量:   日期:2024年04月01日 11:54   作者:曹旭   审核人:钟英   来源:

校内各部门:

根据《乐山师范学院年鉴编辑工作管理办法》(乐师院[2021]114号)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3年度年鉴资料收集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202441-430

二、报送内容(见下表)

序号

单位

报送内容

1

党政办公室

负责提供学校大事记;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党委和行政工作总结;重要文献(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校长致辞、高等教育45周年办学讲话等6份)。

2

党委组织部

负责提供校党委、行政、纪委、党校领导名录;基层党组织干部名录;部门和教学院设置及党政负责人名录;部门和干部年度考核结果。

3

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

负责提供学校重大活动影像(上级领导考察、校地校际合作、教育帮扶、学习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等影像12幅);思政工作项目统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政治团体名录。

4

党委教师工作部

负责提供教职工基本情况;正高级职称名录(已有、新增、流动);博士学位名录(已有、新增、流动);省级及以上各类特殊人才名录(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省突出贡献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等);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师德师风建设(师德标兵名单、省级及以上荣誉)。

5

党委学生工作部

负责提供学生基本状态数据;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名录;专项奖学金名录(校长奖学金、邦泰奖学金、十佳青年等);年度招生、就业和考研统计;学生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统计、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情况统计(常规活动及获奖统计)。

6

校工会

负责提供新一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工会委员名录,第四届第二次工会会员暨教职工代表大会议案采纳情况。

7

校团委

负责提供“挑战杯”获奖(省级及以上)、文化活动情况(省级及以上)、思政超市开展等情况。

8

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

负责基报数据;兼职博士导师统计、兼职硕士导师统计(在职);重点学科建设情况。

9

教学部

负责提供本科专业目录(已有、停招和新增);毕业生毕业和授位统计;省级及以上教改项目立项名单;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名单;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实践教育基地、省级教育示范中心、校内实践实训平台;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10

科研部

负责提供校级及以上科研机构统计;科研项目统计(国家、部、省级);科研成果获奖(省级、部级);科技成果转化;出版专著和教材;学术论文目录(核心);专利信息。

11

地方合作处

负责定点帮扶项目统计表。

12

国有资产管理处

负责提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分户统计表。

13

采购与招标中心

负责政府招标项目统计数据。

14

继续教育学院

负责“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和专项培训统计数据。

15

图书馆、档案馆

负责年度阅读统计。

16

离退休处

负责退休工作人员明细。

17

创新创业学院

负责提供创新创业省级及以上(互联网+)等项目统计、省级及以上获奖。

18

教师教育学院

负责提供师范生教学能力竞赛省级及以上获奖名单。

19

体育学院

负责提供校田径运动会集体和个人项目前三名成绩。

20

各教学院

负责填报《教学院基本情况》(附表一)和《教职工校外获奖情况》(附表二);提供年度总结(2000字)。

 

三、报送流程

年鉴内容形成后,必须注明拟稿人。请各部门通过学校OA系统采用“文档资料流转清单”模板方式报送2023年度年鉴资料。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各部门报送年鉴资料——负责人审核——图书馆、档案馆(接收人:曹旭)

如对报送年鉴资料有不清楚之处,请联系档案馆(联系人:曹旭,联系电话:2277981QQ278387012

 

附表一:《教学院基本情况表》

附表二:《教职工校外获奖情况表》

档案馆

20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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