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40号令)、《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00号)、《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乐山师范学院职称评审办法(试行)》(乐师院[2022]70号)等系列文件规定,2023年12月15日上午,学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在刘进校长的主持下召开评审会议,对经学科评议组评审通过的人员进行了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审和审定工作。
经评审,拟晋升正高职称8人、副高职称14人、中级职称8人;经审定,通过正高直接认定1人、副高转系列3人、中级转系列1人。现将通过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5日—21日,排名不分先后):
一、正高级职称(8人)
教学科研型教授:范强、罗天琦、苏祥、张仁萍、吴胜景
教学为主型教授:黄河
科研为主型教授:青海银、喻世刚
二、副高级职称(14人)
教学科研型副教授:王延云、彭言劼、可晓锋、苏相君、刘延超、刘远、李燕、鲁涛
教学为主型副教授:王朝君、陶继锋
科研为主型副教授:汪瀚宇(破格一年)、史铠
思想政治课教师型副教授:韩俊
副研究员:付春(同意推荐、需委托具有自主评审权的第三方评审)
三、中级职称(8人)
讲师:张连花、李思敏、张艳沁、胥俐君、金蓉、李兴成、朱荟钱、李玲
四、"绿色通道"直接认定(1人)
教授:王斌
五、转职称系列(4人)
副教授:刘高峰、伏秦超、袁建军
馆员:郑爱菊
对以上人员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学校纪委办和职改办(设在人事部)反映。
纪委办电话:2276324 人事部电话:2276306
乐山师范学院职改办
2023年12月15日